意見提出,要發展居家養老服務,為居家老年人特別是空巢、獨居、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家政服務、精神慰藉、護理保健、緊急救援等專業化服務。同時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組織,確保到2020年,全省養老機構超過1500家,民辦養老機構和公辦民營養老機構占70%以上。
意見還要求,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能力,為老年人就診、化驗、檢查、交費、取藥、住院提供優先服務。到2020年,山西省80%以上的三級綜合醫院、50%以上的二級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病科。
此外,意見還在優化涉老法律服務、給予老年人出行照顧、發展老年教育、豐富老年人文體生活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,力爭讓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實惠和服務,確保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。(馬曉媛)
